(网经社讯)3月20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二是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三是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四是规范消费索赔行为;五是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xfqybhf/)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恺浓表示:
1.当前消费者权益已经有一定保障,但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新型消费者权益纠纷,如预付卡纠纷、直播电商纠纷等,或存在一些保护不到位的情况,因此,国家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该《条例》的出台统筹推进了消费环境建设,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2.技术手段导致强制消费的认定,会比较难操作,这是技术和法律的结合。需要技术专家与法律专家共同参与,或是法律工作人员既要懂技术又要懂法律。
3.电商平台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营销及相关主体的必要信息。这对电商平台来讲是重大的一个义务,后续发生电商纠纷,消费者可据此直接向平台索要相关材料。